| 发布时间:2012-03-09 16:13:04 | 文章来源:创美知识产权公司网站 |
正在北京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副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近日正式向大会提交两个建议,其中一个为“强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她介绍,我国严重缺乏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规的法官,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更是寥寥无几。每个法官每年平均要审理100多宗案件,也就是说,算上休息日在内,平均每三天就要审理一宗知识产权案,导致此类案件的审理期很长,但结案率却低下。据悉,2008年格力电器就曾因知识产权纠纷,将美的电器告上法庭,此后诉讼历经长达3年时间才获胜。
知识产权案审理通常需两年以上
董明珠提到,当前,中国经济面临转型的紧要时期,经济转型能否成功关键在于企业的创新能力。而对企业创新能力的保护也就是知识产权的保护是能否激励主体创新积极性的关键因素。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非常明确,但在现实的执行过程中以及在司法保护环节却面临4大困境。其中第一大困境即是“专利案件审理期限过长”。
“虽然民诉法规定,一审审理期限6个月,二审3个月,但通常从立案起到生效判决,大部分都在两年以上。”董明珠分析,个中原因主要是法院审判人员缺乏,“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官,每个法官每年100多宗案件,导致结案率低下”;另一个是很多案件都经过管辖权异议、因提起无效而申请中止诉讼以及司法鉴定环节,导致延长时限。董明珠说,由于专利权保护本身有时限性,如果案件审理期限过长,不利于专利权的保护,正所谓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
另外,确定专利权人损害赔偿额的依据过于狭窄,专利侵权案件执行力度不够;专利权刑法保护的门槛很高等也是当前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大问题。
应加强专业法官队伍建设
董明珠认为,知识产权保护现在面临的法律困境是遇到侵害时,不能够及时得到保护,也很难得到足够的赔偿。这导致侵害人的违法成本很低,权利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的知识产权根本得不到有效保护,无疑是对创新精神的巨大打击。
为此,董明珠提出几点建议:1、重视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2、对于清晰明了的案件,应当简化程序。3、对于赔偿金额的认定,应该赋予法院取证责任和能力,不应过分地强调专利权人自行取证。4、强化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就董明珠提交的建议案,珠海东方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霍逸岑律师认为,目前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力度确实偏弱,他将原因归结为与国人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强有关。霍同意董明珠的建议,强化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加大对侵权人的打击力度,增加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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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