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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应加快网络零售法律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1-10-19 文章来源:创美知识产权公司网站

 

    近期由于淘宝商城收费新规而引发的“网络围攻”事件受到社会的关注。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9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很高兴看到在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这件事情已经得到了比较好的处置。事情正朝着理性、积极的方向发展。

  沈丹阳说,这次事情发生的根本原因主要是目前中国网络管理的法律基础薄弱,网络零售领域法律缺失、监管体系不完善。为此,商务部认为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我们认为应该加快网络零售法律管理体系建设,当前要推动由商务部牵头起草的《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尽早出台,建立针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完善市场规则,明确网络零售市场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关系,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管理职责,促进网络零售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在淘宝事件发生后,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负责人就表示,希望淘宝商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采取积极行动回应相关商户特别是中小商户合理要求。他同时强调,相关企业和个人必须循合法途径表达诉求。

  沈丹阳在今天发布会上还介绍,下一步,商务部希望有关方面除了做好淘宝商城的善后工作外,还要加强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商务部认为,出台与网络零售商、消费者权益等有关的经营措施,应充分听取相关利益者的意见,要平等协商、保持相关措施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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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