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03 | 文章来源:新华社 |
近日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获悉,《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日前出台。作为我国音乐产业发展“十三五”蓝图,意见提出,到“十三五”期末,整个音乐产业实现产值3000亿元。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日召开座谈会,对意见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据介绍,意见规定了推进音乐产业发展的10大任务为:推进优秀国产原创音乐作品出版、激发音乐创作生产活力、培育大型音乐集团公司、加快音乐与科技融合发展、推进音乐行业标准化建设、搭建大型专业音乐平台、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音乐“走出去”、实施音乐人才培养计划、推进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建设。
意见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上下游相互呼应、各环节要素相互支撑的音乐产业综合体系。还将推出一批经典性音乐作品,催生一批创新型音乐企业,造就一批重量级音乐人才。到“十三五”期末,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实现产值1000亿元,成为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骨干音乐产业集群。
为保障音乐产业发展,意见明确了将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大产业资金支持力度、推动行业组织建设、加强版权保护和市场监管。
据悉,“十三五”期间,将逐步实现数字音乐的正版化运营,同时坚决依法查处含有有害内容的音乐作品。
苏州商标注册|苏州商标申请|商标注册代理|苏州市商标注册|苏州市商标事务所|苏州商标代理公司|苏州商标代理|苏州商标注册申请|苏州商标注册代理|苏州注册商标|苏州天猫商城转让|天猫商城转让|苏州商标转让|苏州创美商标事务所|创美知识产权|苏州创美知识产权|苏州涉外商标申请|苏州双软认证代理|苏州双软认定申报|苏州软件著作权登记|苏州马德里商标注册|常熟专利申请|苏州软件企业申报|苏州商品条形码申请|苏州条形码申请|苏州条形码注册|苏州代办京东商城入驻|苏州代办淘宝企业店铺|六安代办天猫入驻|六安条形码申请|六安商标转让|苏州代办质检报告|苏州软件产品登记|苏州商标注册加急|浙江条形码申请|江苏条形码申请|天猫条形码申请|商品条形码申请|安徽条形码申请|苏州专利申请|苏州作品版权登记|苏州商标续展|阜阳商标注册|阜阳商标申请|六安商标转让|苏州代办天猫商城入驻|苏州商标转让入驻京东|苏州商标驳回复审|苏州代办质检报告|苏州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苏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苏州科技查新报告|苏州科技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