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2-02-24 | 文章来源:创美知识产权公司网站 |
备受关注的苹果“iPad”是否会被禁售在上海有了下文。昨天下午,浦东法院就深圳唯冠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苹果提出的中止审理申请分别作出裁定:驳回深圳唯冠要求责令苹果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同意苹果提出的申请,中止诉讼。
针对深圳唯冠临时禁令的申请,法院认为,申请人深圳唯冠的申请获得法院支持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而本案中,苹果销售的“iPad”平板电脑来源于美国苹果公司,美国苹果公司等与申请人之间就涉案商标因转让合同引起的权属纠纷正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在该院作出终审判决前,涉案商标权归谁所有尚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在美国苹果公司使用“iPad”标识是否构成侵权尚难定论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销售“iPad”平板电脑构成侵权尚缺乏依据。因此,法院认为,申请人要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予以驳回。
针对苹果提出中止审理的申请,法院认为,苹果销售的“iPad”平板电脑来源于美国苹果公司,美国苹果公司和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已就涉案商标因转让合同引起的权属争议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虽于2011年11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美国苹果公司等的诉讼请求,但美国苹果公司等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该案尚在审理中,故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裁定中止诉讼。
苏州创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商标注册申请|苏州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苏州商标注册|苏州创美专利商标|苏州商品条码注册申请|苏州专利申请|苏州专利代理公司|苏州软件产品登记|苏州软件著作权登记|苏州软件企业认定|苏州双软认证|苏州作品版权登记|苏州商标续展申请|阜阳商标注册|阜阳知识产权公司|苏州注册香港公司|苏州英国商标注册|苏州代办淘宝商城入驻|苏州代办QQ商城入驻|苏州代服装质检报告|苏州商标驳回复审|苏州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苏州欧盟商标注册
2012-02-24







